□晨報記者 李曉明
  提前5個月搶購的美國9日自由行,全額付款後放心等待旅程時,突然被告知由於人數不足“未成團”訂單被取消,讓游客李女士一下子蒙了,早就安排好的春節假期也亂了套。記者調查瞭解到,在“雙十一”、“雙十二”等大促活動中,一些在線旅游網站推出低價旅游產品吸引消費者“秒殺”、搶購,過後卻以各種理由單方面取消訂單,讓消費者遭受損失。網絡預售的低價旅游產品如何保障安全?如果遭遇“飛單”,誰該來為消費者維護權益?
  消費者:
  提前搶的美國行卻被取消
  李女士是位旅行愛好者,習慣提前制定旅行計劃,今年春節計劃一家三口到美國度假過年。去年9月,她在淘寶旅行網上看到一款“雙十一”的預售產品:美國9天自由行,往返機票4星酒店,洛杉磯拉斯隨心搭配,價格只需要4999元/人。
  李女士告訴記者,當時是去年9月26日,她覺得價格非常誘人,就趕緊下了定金,定金是399元/人,因為她的出行日期是今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所以特意勾選了“春節日期需加收3000元”的選項。實際上,這款低價產品很快被搶光,就在當天李女士搶購之後大概1個多小時,2月19日的產品就無法選擇了。
  等到“雙十一”當天,李女士按預售規則付清了4600元/人的尾款,同時補交了春節出行加收的3000元/人的差價款。這樣算下來每人總價是7999元,3人一共付款23997元。
  付款後,李女士就在安心等待她的假期了。然而沒想到就在前兩天,她突然接到來自北京的一個電話,對方告知她:“您訂的2月19日(年初一)出發的美國自由行因為不成團,所以被取消了……”李女士表示不解,對方回答:“我們這是從團隊游裡邊兒摳出來的幾個名額賣給自由行旅客的,因為這個團美國簽證被拒簽的比較多,所以不成團,就被取消了……”
  對於這樣的解釋,李女士無法接受。她表示,當時預訂時根本沒有關於需要達到多少人數的提醒。更讓她鬱悶的是,經過向淘寶商家投訴後,最後得到的結果只是“可以全額退款”。
  律師:
  “未成團”說法也需舉證
  目前,不少旅行機構推出了預售旅游產品,以“低價”、“特惠”等噱頭吸引消費者眼球,誘使其提前搶購。然而,等到需要兌現時,旅行社則以各種原因單方面取消,尤其是“未成團”成為毀約慣用的法寶。
  旅行社為何多選擇“未成團”為藉口?上海市消保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汪鶇表示,根據《旅游法》規定,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不過要提前通知旅游者。
  然而,作為消費者,如何知道旅行社是真“未成團”還是假“未成團”?僅僅憑藉旅行社的一句話,就能單方面解除合約不承擔任何責任?
  專門從事旅游糾紛的上海知守律師事務所主任劉保亮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旅行社“未成團”的說法也需要舉證,不能只有權利沒有義務。
  旅游業內人士更是向記者指出,一些旅行社先推預售,再以各種理由解約實際上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間。“一些旅行社先通過預售等方式圈錢,再用這部分錢去包倉位,然後再用這些倉位滿足自己的團出行需求,如果出現賣不完的情況,多餘的倉位再勻給自由行客人。實際上是用散客先籌集來的錢,給他們做預付。”
  [專家]
  旅行社因素致合同無法履行應擔責
  在預售旅游產品比較普遍情況下,遇到旅行社單方面取消,消費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對此,劉保亮律師指出,預售的完成標誌合同已經生效,遇到單方面違約消費者可以申請差額賠付。
  劉保亮律師表示,旅行社通過各種旅游網站預售旅游產品,實際上等同於發出了邀約,消費者通過搶購、預付等方式完成購買行為,實際上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不管有沒有書面的合同都不影響合同生效。而在這個旅游合同的履行中,旅行社因為自身的問題使得合同無法履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於旅游產品的特殊性,消費者可以申請差額賠付,比如原本預定的年初一齣發的美國行,搶到的低價是8000元,現在因為執行不了,消費者另行預定同樣的美國行,當前的價格上漲到15000元,那麼可以向旅行社申請7000元的差價賠償。
  不過,劉保亮提醒,消費者在維權時需要註意保留相關證據,除了書面合同外,還包括聊天記錄、電話記錄等電子證據,這樣在維權時能夠更為順利。  (原標題:“雙十一”搶的低價美國游 一句“未成團”就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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